GB 7718-2025的正式發(fā)布,沒有按新規(guī)“拆開”復合配料,到底只是標簽瑕疵,還是會面臨處罰風險?本文深入標準條款和實操,為企業(yè)質量人支招。
復合配料該"展開"卻沒拆?是不是"標簽瑕疵"?
GB 7718-202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發(fā)布,"復合配料"的標簽要求有所變化。
最近和不少同行交流,有的反映:"部分產品復合配料成分很復雜,食品添加劑很多,產品經理和研發(fā)不希望展開。如果按規(guī)定該展開標示的復合配料沒展開,是否屬于"標簽瑕疵"?會不會被罰?" 這確實是個實操中的"灰色地帶",處理不好容易踩坑。
今天,咱們就結合標準和實操,來深入聊聊這個話題,給各位質量同仁一些參考。
一、新規(guī)核心:什么情況下復合配料必須"拆開"標?
先回顧一下GB 7718-2025關于復合配料標示的核心要求(4.3.3條款):
1、原則要展開:
直接加入食品的復合配料(非復配添加劑),原則上要在配料表中先標其名稱,緊接著在括號里按加入量遞減順序標出它的原始配料。
2、關鍵豁免項:
如果這個復合配料本身有國標、行標或地標,并且它在最終產品中的添加量小于25%,那么恭喜,你可以只標這個復合配料的名字,不用拆開它里面的東西,但是在終產品中起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劑在任何情形下都必須標示出來。
3、"套娃"也豁免:
復合配料里面如果還用了別的復合配料,里面那個不需要再展開,但是里面的復合配料中含有在終產品中起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此時依然需要標示出來。
簡單說: 沒國行地標?必須拆!有國行地標但加得太多(≥25%),也必須拆!只有"有標準+加得少"才能"打包"標示;起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劑,不管在哪里都要標出來。
二、應拆未拆,算不算"瑕疵"?關鍵看這三點!
現(xiàn)實中,總會有各種原因導致該展開的復合配料沒有展開標示。那么,這種情況是否都能依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和《食品標識監(jiān)督管理辦法》(如第三十九條第五款)認定為"標簽、說明書瑕疵"而免予處罰呢?
監(jiān)管部門在認定時,可能會非常謹慎地綜合考量以下三個核心維度:
維度一:是否動了食品安全的“底線” ——食品安全是紅線
核心原則:
標簽信息的缺失或錯誤,是否直接關聯(lián)到食品安全本身?
可能不算瑕疵的情形:
a)致敏原隱匿: 復合配料中含有已知的致敏物質(如花生、牛奶、蛋類、麩質等),卻未展開標示或提示。這非常危險! 過敏人群無法識別風險,可能引發(fā)嚴重健康后果。例如,某復合調味料含花生醬未展開,對花生過敏的消費者食用后發(fā)生反應。這可能不會被認定為"瑕疵"。
b) 限量物質配料失控:復合配料中含有國家規(guī)定有明確限量要求或使用范圍有限制的配料成分(如某些新食品原料,如:阿拉伯木聚糖、庫拉索蘆薈凝膠、人參(人工種植)、蟲草花(蟲草子實體)、桃膠等),未展開標示限量信息導致消費者或監(jiān)管部門無法準確評估其在終產品中的實際含量,或者不能判定在相應產品中是否允許使用,可能超出安全攝入量或使用范圍。
可能傾向算瑕疵的情形:
復合配料本身及其原始配料均來源合規(guī)、質量安全,所有有限量要求的成分在終產品中的總量可控且符合標準。未展開標示僅僅是程序性、形式上的缺失,對食品安全沒有實質影響,不觸及食品安全核心。例如,一個符合標準且添加量≥25%的"混合果蔬粉固體飲料"(假設無特殊風險物質),企業(yè)因疏忽未展開,但其成分就是普通水果、蔬菜干燥粉末,未展開不會導致食品安全問題。
敲黑板:
食品安全是紅線!一旦標簽問題關聯(lián)到致敏風險、限量失控問題,"瑕疵"的護身符基本失效。
維度二:是"不小心"還是"故意隱藏"?——主觀過錯是關鍵
核心原則:
企業(yè)未展開標示,是出于無心之失(如對標準理解偏差、內部流程疏漏),還是有意為之,意圖隱瞞某些信息?
"故意隱藏"的典型表現(xiàn)(難逃"主觀過錯"認定):
1、"清潔標簽"的誘惑: 這是最常見也最危險的動機!為了追求配料表看起來"干凈"、"天然"、"成分少",企業(yè)明知復合配料中含有消費者可能敏感或抵觸的成分(如:氫化植物油/可能產生的反式脂肪酸、轉基因原料、輻照原料、多種人工色素/防腐劑/甜味劑組合),故意不展開標示,試圖"蒙混過關"。例如:
a、將含有部分氫化植物油的復合油脂直接標為"食用油脂制品",而不標示"氫化"或"部分氫化"信息。
b、對經過輻照殺菌的復合香辛料粉,不按規(guī)標示"輻照"信息。
2.如何判定主觀故意? 查看企業(yè)其他同類或類似產品,如果發(fā)現(xiàn)其對于相似的復合配料都按規(guī)定展開了標示,唯獨在宣稱"零添加"、"天然"、"清潔配方"的某款產品上未展開。這種"區(qū)別對待"是判斷主觀故意的有力證據(jù)。
可能算瑕疵的情形:
a、對標準條款(特別是豁免條件)理解不透徹,誤判了需要展開的情形。
b、內部標簽審核流程存在漏洞,相關人員疏忽遺漏。
c、供應商提供的復合配料信息不完整或有誤,導致企業(yè)無法準確標示。
敲黑板:
"清潔標簽"是商業(yè)策略,但絕不能以犧牲標簽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為代價! 監(jiān)管部門可能會傾向于認為這不屬于"情節(jié)輕微的瑕疵"。
維度三:消費者會不會"看走眼"?——誤導性為準繩
核心原則:
未展開的復合配料名稱本身或其整體標簽呈現(xiàn),是否會讓消費者產生誤解,進而影響其購買或食用決策?
容易導致誤導(難算瑕疵):
a、屬性名不符實: 復合配料的名稱未能反映其真實屬性或關鍵特征。
案例1:產品名或包裝圖暗示含有乳成分(如某款飲料中使用的復合配料為"燕麥乳基底料",產品標簽使用了奶牛圖案),但實際配料中復合配料"燕麥乳基底料"不含任何牛乳(且該復合配料無國行地標,必須展開而未展開),消費者誤以為是含乳飲品。
案例2:"牛肉味復合調味料"未展開,但其實際含有豬肉成分。這嚴重誤導了清真飲食需求者或忌食豬肉的消費者。
b、宣稱與事實矛盾: 產品宣稱與未展開的復合配料成分沖突。 如:宣稱"無蔗糖"的固體飲料,其未展開的復合配料"XX風味固體飲料"中卻含有麥芽糖、葡萄糖等糖。消費者(尤其糖尿病人群)被"無蔗糖"誤導。
c、隱匿關鍵工藝/成分: 如前述的未標示輻照、氫化(潛在反式脂肪酸來源)等,消費者無法了解產品的真實加工過程或潛在風險成分。
誤導性較低(可能傾向算瑕疵):
復合配料的名稱已清晰、準確地反映了其本質屬性。例如,在注明了致敏原信息提示的前提下,添加量≥25%的"釀造醬油"、"食醋"、"淀粉糖漿"、 "黃酒"、"白酒"、"黃豆醬"等,其名稱本身已高度概括了其成分和工藝,即使未展開原始配料,通常不會對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認知和選擇造成重大誤導(當然,按新規(guī)≥25%是必須展開的)。
敲黑板:
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必須得到保障! 任何可能導致消費者基于錯誤信息做出購買或食用決定的情形,都大大降低了被認定為"瑕疵"的可能性。尤其是涉及宗教禁忌、健康需求(如無糖)、過敏原和特定成分(如輻照、氫化油脂)時,誤導后果嚴重。
三、給企業(yè)的"避坑"指南與實用建議
綜合以上分析,面對新規(guī),企業(yè)質量管理人員和標簽設計者務必高度警惕:
1、吃透標準是前提:
深入研究GB 7718-2025及相關配套文件,準確掌握"必須展開"和"可以豁免"的界限。
特別是對復合配料是否有國行地標、在終產品中的添加量計算,務必精確。
2、建立"配料數(shù)據(jù)庫":
對所有使用的復合配料進行詳細梳理建檔,明確其:
a.是否有國行地標?
b.在每款產品中的具體添加量(計算占比是否<25%)?
c.原始配料清單(特別是含致敏原、輻照原料、氫化油、轉基因原料、有限量要求的成分等高風險信息)?
d.供應商提供的合規(guī)性證明(標準、成分信息)?
3、“清潔標簽”須合規(guī):
追求配料表簡潔美觀無可厚非,但絕對不能在合規(guī)性上打折扣。
對于含有消費者關注成分(致敏原、添加劑、特定工藝成分)的復合配料,即使符合豁免條件,主動、清晰地標示相關信息(如“含大豆制品”、“香辛料經輻照處理”、“含氫化植物油”且注明反式脂肪酸含量)往往是更負責任、風險更低的選擇。
4、標簽審核“雙保險”:
強化內部標簽審核流程,引入交叉審核或外部專業(yè)審核機制,重點關注復合配料的標示是否符合新規(guī)要求,是否存在致敏原遺漏、誤導性風險。
5、溝通與留痕:
與復合配料供應商保持密切溝通,確保獲取成分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所有關于配料合規(guī)性判斷的依據(jù)(標準文本、檢測報告、供應商聲明、添加量計算過程)務必書面留存,以備查驗。
結語
GB 7718-2025對復合配料的標示要求更加明確和嚴格。復合配料涉及致敏原、特殊工藝(輻照、氫化)、特定風險成分(如限量新食品原料)或造成實質性誤導(如屬性不符、宣稱沖突)的未展開標示,被認定為"瑕疵"的空間很小,面臨處罰風險極高。 "清潔標簽"的追求絕不能觸碰合規(guī)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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